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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定南法院关于确定食堂食材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半岛定南县人民法院拟对机关食堂食材采取比选专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统一配送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3、业绩证明材料(仅限有效期内的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半岛、配送合同); 4、据实提供在定南县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采用询价方式:本项目产品30天为一个询价周期。在每个询价周期内,价格调查组对食材当时市场价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按成交供应商响应产品基础单价的百分比,确定结算价格。 2半岛、基础单价:采购人牵头、经销商参加组成价格调查组,每月随机在定南县几个规模较大的超市和市场等对食材市场零售价格进行调查后,取同产品同等级的平均价确定为本周期蔬菜类食材的基础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半岛。 3、结算金额:单品结算金额=单品基础单价×成交价(基础单价的百分比)×实际使用数量。 各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在2024年4月12日17时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半岛。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半岛。